旧小区加装电梯
旧小区加装电梯:解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与挑战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城市中越来越多的旧小区面临着老年人居住的便利性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本文将探讨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必要性、实施的挑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1.必要性
——社会老龄化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在大城市,很多老年人选择在自己熟悉的旧小区中继续居住。然而,这些旧小区大多建造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设计电梯。对于行动不便或身体不健全的老年人来说,没有电梯的建筑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日常活动和社交范围。
——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显著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老年人可以更方便地出入家门,减少因为楼梯限制而造成的身体不便和心理压力。此外,电梯的加装也有利于小区内物业市场的活跃,提升了房屋的市场价值,对整个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居住满意度都有积极的影响。
2.实施挑战
——技术与设计问题
旧小区的建筑结构、空间布局多样,要在这些既有条件下加装电梯,需要克服技术与设计上的诸多困难。包括但不限于:楼层高度差异、电梯轨道布置、安全标准等。
——经济资金压力
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高投入、长周期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一些旧小区居民经济条件有限,无法负担这样的费用。此外,物业管理和资金来源也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社区居民意见和协调问题
在旧小区中,因为居民的多样性和利益的差异,电梯加装计划往往面临居民意见不统一、协调困难等问题。如何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同时,推动这一项目的实施,是一个需要细致考量的方面。
3.解决方案与建议
在解决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上,政府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支持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政府政策引用,以推动这一项目的实施:
——政府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以促进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旧小区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补贴。这些补贴可以用于覆盖电梯安装的部分费用,大大减轻居民和物业的经济负担,推动项目的实施进程。
——资金支持和金融政策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旧小区电梯加装项目。同时,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为旧小区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因电梯加装而产生的资金压力问题。
——技术标准化和创新推广
在技术创新方面,政府可以支持研发适用于旧小区的电梯加装解决方案,并推广标准化设计和工艺。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电梯加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社区参与和民主决策
最后,政府可以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民主决策,建立透明的项目决策机制和沟通渠道。通过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等形式,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社会接受度,确保电梯加装工作在社区的广泛支持下顺利推进。
同样的旧小区安装电梯,也会有不同的声音,接下来我为大家举例说明: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老小区单元楼共7层14户,最下方为架空层,无电梯,住户日常出行极不方便。2021年10月,岳阳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该单元楼住户决定加装电梯,但此举却遭到一楼住户黄某、廖某极力反对,认为加装电梯会对其房屋造成不利影响。而其他业主提交相关材料,加建电梯的申请成功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
2022年3月18日,电梯加装工程开始施工,一楼住户黄某、廖某及其家属却在现场阻碍施工,已经到场的挖机等只好停工。无奈之下,二至七楼业主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一楼住户应立即排除妨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小区之前未安装电梯,二层及以上高楼层住户出行多有不便,尤其对于年纪较大或腿脚不便的人尤甚,原告等业主为方便出行,提高居住质量而请求增设电梯具有合理性、正当性。
案涉房屋增设电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本案加装电梯的单元楼共计14户业主,已经过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均达到七分之六的12户业主表决同意,符合前述法定表决比例,故该表决合法有效。表决后,原告等业主依法办理了加建电梯的审批和备案手续,增设电梯手续合法。关于原告主张赔偿因阻工造成的经济损失9300元,因未提交损失相关证据,故不予支持。
居住于一楼的被告及其家属应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对原告等业主组织的加装电梯行为再进行阻工等妨害。若加装电梯对居住于一楼的被告房屋通风、日照、采光、价值贬损等方面确有不利影响,其可就补偿或赔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得以此为理由继续阻碍加装电梯施工。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排除妨害,不得影响电梯加装工程。
法官:邻里之间应处理好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实质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延伸或限制。该制度旨在调节相互毗邻不动产之权利人间的利益冲突,明确一方给另一方提供一定的便利,容忍因提供便利而给自己造成的妨碍。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应通过协商、权衡各方利益,按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进行判断。
加装电梯决议在符合议事规则及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依据自己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进行阻拦,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不符合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来源:央视一套
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工程,但它不仅仅是一项基础设施改善,更是社会关爱和社区发展的体现。通过政府、居民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克服各种困难,为城市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生活环境,共建一个更加和谐和宜居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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